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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北风,第一眼看到这个诗歌论坛,她便喜欢上了。那时的她,刚和男友三可分手。朵朵,你的爱情应该在远方,我终究成不了你最终的归宿。街头,黄叶飘飞。她的远方是一眼望不到头的灰尘,还有头顶上灰扑扑的天。小北风,多么贴近她的内心。带着几缕柔弱的伤感,把过往的故事一点点吹落。
写诗,是她的爱好。纷繁思绪,失恋痛楚均流泻于笔端,化作诗行。起初,她并没有注意到他。同是天涯沦落人,相逢何必曾相识。因他的一句回复,他的名字,在她的心上,有了分量。
来来往往的网络过客中,他成了她唯一不离不弃的读者。她的帖子,他必有回复,只淡淡几句,清风拂面似的。一颗瑟瑟的心,在冬天,有了温暖的理由。
朵朵,你和我都属于同一科动物,猫科。都是一只需要疗伤的猫,脆弱,敏感。他在QQ上给她的第一句话,击中了她的要害。她回,那你愿不愿意和我结成失恋同盟。他只发过来一个字,好。附上一个酷酷的表情。
喜欢他说话的方式,缺乏逻辑,飘忽跳跃,天马行空,带着些许忧伤的底色。他说,他要忘记她,他要抛弃时间,于是他抽烟,抽出的却是寂寞。他说,朵朵,你是一个很有思想的女孩儿,象一条特立独行的鱼,总是让人无法看清你的真实面目。
知道他在一家网络公司工作,每天要面对长长的数据,经常熬夜。发给她一张他的照片,神情困顿,面容疲惫。但依旧有着一股不羁的帅气。作为一个异乡人,他跟她讲工作的压力,求职的艰辛。莫名地,她的心底竟会生出些怜惜。
每天上网,最想见的便是他,看到他的海豚头像闪动,心里便起了波澜。和他聊天的点点滴滴,成了她最隐秘的快乐,层层叠叠盛开在心头,葱茏了那些贫乏的日子。知道他最喜欢的作家是海明威,最喜欢的画家是徐悲鸿,最喜欢的球星是欧文。他的博学多才,睿智幽默,一点点让他的分量,在她的心上加重。
和她讲他的女友,给她看他写给女友的信,一封一封。他的爱那么清晰地横呈在她的眼前。那些字眼儿,象沙砾,硬生生地钻进她的眼睛。柔一柔,便有温热的液体滑过。想着,自己也许只是他女友的一个影子罢了。心里便觉得悲哀。 |